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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关于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准备和实施过程的声明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关于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准备和实施过程的声明

应土库曼斯坦选举和公投中央委员会(以下称”中央选举委员会”)和土库曼斯坦外交部邀请,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以下称”观察员团”)自2月8日至12日对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的准备和实施过程进行了监督。

观察员团认为,邀请国际观察团为土库曼斯坦确保本次总统选举最大公开、透明和民主的有效努力。

一、观察员团组成

观察员团由上合组织成员国立法、行政及选举机关代表,以及上合组织常设机构(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机构执行委员会)领导及职员组成。

团员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上院议员卡列塔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亚司一等秘书王学春,吉尔吉斯共和国议会议员赖依姆库洛夫,中央选举和公投委员会代表萨提古洛夫,俄罗斯联邦联邦委员会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副主席季季格夫、国家杜马议员基努洛夫、中央选举委员会代表希罗特金、中央选举委员会外联部副部长兼处长叶夫拉诺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驻土库曼斯坦使馆参赞阿托耶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阿卜杜拉耶夫,上合组织秘书处高级专家阿谢伊诺夫、科员佳丽诺娃、工作人员布尔加科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瑟索耶夫、主任助理科列班诺夫。

观察员团由上合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率领。

二、观察员团的活动

观察员团有关活动严格依据政治中立、不干涉内政原则,土库曼斯坦现行法律以及《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及全民公投的条例》进行。

土方为观察员团监督选举进程的准备和实施提供了所有的必要条件,这充分证明选举进程的开放及透明性。

观察员团与土库曼斯坦外交部、中央选举委员会领导,地方选举委员会领导和代表,选民,国家观察员,政党和公民组织代表,媒体及外国、国际组织观察员团领导和成员举行了系列会见。

观察员团成员详细了解了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总统选举准备和实施工作的情况,包括土库曼斯坦驻外代表机构所做组织工作。

观察员团所做判断和结论基于观察员团成员对土库曼斯坦选举法分析,以及选举日及之前准备期时所收集的实际材料和个人观察。

三、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法律基础

土库曼斯坦选举立法主要依据土库曼斯坦宪法、土库曼斯坦选举法及其他土库曼斯坦法律条文。

2016年10月15日,根据土库曼斯坦宪法第81条及选举法第4条,土库曼斯坦议会决定于2017年2月12日举行总统选举。

观察员团指出,土方近年来对选举法对所做修改,符合选举民主化领域相关国际法的公认标准,为确保自由公开反映选民意志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

观察员团确认,土方在法律层面为选举主体创造了所有必要条件,确保公民依照选举法,依据秘密投票原则,依法、自由选择投票或放弃投票权、被选举或选举。

观察员团指出,本次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为首次在多党制基础上进行,共有3个政党参加,包括:土库曼斯坦民主党、工业家和企业家党、农业党。除此外,根据土库曼斯坦选举法第46条,由土库曼斯坦公民团体推举,还有6名土库曼斯坦总统参选人。

观察员团确认,以上事实证明,土方新宪法第17条已被完全执行。根据本条,土方承认并践行政治多样性及多党制。

四、土库曼斯坦总统候选人

根据土方中央选举委员会规定,共注册有9名总统候选人,包括:

阿纳耶夫·朱马纳扎尔 — 马雷州副州长

阿那涅比索夫·马克萨特·克乌索维奇 — 国家食品产业联合体副主席

阿纳雷耶夫·别克穆拉特·萨哈特穆拉多维奇 — 雷斯加尔股份商业银行董事局主席

别尔德穆哈梅多夫·库尔班古力 — 现国家元首

库尔班诺夫·梅列特杜尔迪·伊斯根德罗维奇 — 达沙古兹州副州长

哲利洛夫·谢尔达尔·别克穆哈梅多维奇 — 阿哈尔州经济发展总局处长

杜尔迪耶夫·拉马赞·穆斯塔巴库里耶维奇 — 谢金炼油厂经理

努尔尼别索夫·苏列曼尼别斯·奥拉斯尼别索维奇 — 加拉伯加苏尔法特工业联合体总经理

奥拉佐夫·杜尔迪格雷奇 — 农业党马雷州委员会主席

五、选前宣传

观察员团指出,竞选活动依照土方法律,并依据透明及公民广泛知晓原则进行,详细并广泛通过传媒机构进行宣传。

选举参与人享有平等知情权。每个总统候选人拥有同等免费电视宣传时间,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纸媒固定免费版面宣传权利。

传媒机构根据选举法,确保了候选人享有同等选前宣传权利。

总统候选人享有与选民会见、集会的同等权利,并在相关活动中发放了宣传材料,介绍了相关竞选计划。候选人及其委托人在土方所有州及首都,通过中央及地方电视、广播媒体举办了大量竞选宣传活动。

观察员团未收到申诉和意见。

六、准备工作

观察员团指出,在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活动准备和组织计划框架下,土方各级选举委员会为确保公民选举权,进行了大量工作。

共组建2587个选举委员会,其中39个为土库曼斯坦驻外外交代表机构下属。共登记350万选民。

中央选举委员会为各级选举委员会出版了选举指导手册,包含相关工作解释,选举文件样式,并为公民组织、委托人、国家及国际观察员、媒体代表提供了相关说明及实用手册。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情,为工作人员举办了特殊培训会议。

介绍本次选举、选票填写规范、提前选举程序及选举日选举程序的宣传短片,选举当日在国家电视频道多次播放,并通过广播传达。

中央选举委员会同时在公共场所宣传地段张贴了候选人宣传材料(简历及选举日程)。

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公布了相关介绍国家选举系统的法律文件、材料,同时对竞选信息实时更新。

此外,所有选举必要信息通过土国家新闻社及”土库曼斯坦:金色世纪”网站予以公布。

选举主题在中央及地方纸媒及电视媒体被广泛报道。

七、选举日

投票当天,即2017年2月12日,观察员团团员于投票开始前抵达投票站,观察选举的准备情况。

观察员团观选期间,走访了位于阿什哈巴德、土库曼巴什和马雷市,以及阿哈尔州、巴尔坎州、达沙古兹州及马雷州相关定居点的95个投票站。

观察员团走访投票站无事先安排,不提前通知行政及选举机关。投票站选择为观察团团员自由选择。走访工作无任何障碍。

观察员团注意到公民,尤其是青年人在投票过程中的积极性很高。首批投票选民可获得纪念礼品。这一方面显示了选举的庄严性,另一方面提高了青年人对国家的关注程度。老年人及残障人士给观察员团留下了深刻印象。

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为投票站秩序井然创造了必要条件,对选民相关问题能给予条理清晰对答复,能认真对待选民、国家及国际观察员。

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文明,公开,透明且独立。

各投票点能向选民提供所有候选人全部资料、选民名单、观察员登记手册、选举操作手册及其他文件。

各投票点投票工作安静,有序,并由各政党国家观察员、公民、社会团体代表、候选人、国际观察员及媒体代表监督。

观察员团团员还观察了投票点关闭、计票及计票结果确认文件签署工作。

观察员团就选举过程未收到申诉和意见。

同时,观察员团指出,部分选举点存在个别技术性违规,因无广泛性,故对选举结果无影响。

八、结论

观察员团声明,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符合土库曼斯坦选举法和国际选举规范。

观察员团未发现违反国家选举法的现象。

观察员团认为业已举行的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是公开的、自由的、有竞争性和民主的。

观察员团确信,本次总统选举为土库曼斯坦民主进程的重要一步。

观察员团祝贺土库曼斯坦人民成功选举总统,愿总统先生成功实现竞选理念,为土库曼斯坦进一步巩固独立、主权和国际社会所公认的永久中立地位,为土库曼斯坦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祝土库曼斯坦社会发展,国家和平,繁荣昌盛。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对土库曼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土库曼斯坦外交部在观察员团履行职责的工作中,所给予的配合与协助表示感谢。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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